内部承包合同范本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内部承包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内部承包合同范本1总包方:
承包方:
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调动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各项经济与责任条款的全面履行,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代表公司处理并承担质量、进度、安全等技术及经济责任,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结构层次: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形式
2.1工程范围: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2.2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造价。乙方按建设工程标准、甲方管理要求施工,实行单项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条工程工期
3.1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提前或推迟的奖罚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3.2如设计有重大变更、建设方缓建或停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影响时,经建设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造价及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4.1工程造价暂按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总价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建设单位决算的工程总造价为准。
4.2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工程决算总价的 收取管理费。此费用包括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标准应当缴纳的一切税、费,以及甲方对乙方进行的管理费、规费等费用。
4.3由甲方从分期到帐的工程款中将管理费用按比例预扣。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⑴、负责驻地施工注册,配合乙方做好驻地施工区域与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为乙方对本工程的承包和顺利施工提供必要的有关证件和手续。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备料款、进度款,并在扣除有关款项后及时划拨至乙方,负责财务监督和总拨款控制,确保乙方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2)甲方应当组建施工工程的现场管理班子,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审批核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负责对乙方施工质量、技术、计划、安全生产、材料及设备供应等经营生产管理活动的检查、监督和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操作的责令停工、返工、整改、实施经济和行政处罚。
⑶、甲方对乙方选定的各专业分包及劳动分包的资质及人员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安排人员进场。
5.2乙方的责任:
⑴、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等级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如乙方自己提供施工的技术人员,应当保证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经验。乙方自己选定的各分包队伍,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入场,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与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⑵、加强施工现场生产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预防、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⑶、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操作规程、国家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和管理,同意并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内容,确保安全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
⑷、负责本工程各项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交甲方及建设单位存档。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要求的 等级进行考核评定,对工程分部项目中不合格的部分应进行返工修整,直至合格为止,其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6.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认真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和分部工程项目的质量自检评定制度,认真搜集、整理工程竣工档案资料。
第七条安全生产
7.1安全生产目标: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杜绝重大伤亡,无生产性火灾和重大设备事故,死亡事故为零,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下。
7.2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到文明生产,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八条设备、材料供应
8.1甲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主要材料,材料价款由乙方负责,材料单价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签证,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缴纳质量保证金 元、安全保证金 元,如无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该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工程奖罚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或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履行责任,其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同时,甲方将按乙方承包总价的1.5%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甲方如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确实不能完成承包任务或违反甲方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免去承包人之职或另择承包人。且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亏损及违反甲方内部管理制度规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1.2乙方不得私刻、使用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印章,对外私自开设银行帐户、对内及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不得将该工程的款项直接汇到其他单位或乙方的银行帐户,未经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个人名义在建设单位办理白条借款。否则,一经查出甲方将按贪污、侵权行为处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1.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社会及自然人办理借款、赊欠业务往来单位的材料款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谋取私利、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及信誉之事。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4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11.5签订本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协议书》。
11.6乙方不得将合同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再次分包给第三方,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
12.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 ……此处隐藏19881个字……>第二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的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公证
第十三条 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振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冥买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 承包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人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 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掏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金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金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 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船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六条 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七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应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书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起草,经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的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