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执法工作计划3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是时候开始制定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执法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执法工作计划 篇1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一是部署开展春节及“两会”、重大节日期间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与安徽省XX区、XX县人民调解组织召开了“皖苏边界”联防联调工作座谈会。二是以区综治委名义下发《高淳区20xx年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四大机制建设。三是围绕《关于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全面开展“一所三站点”建设。四是印发《高淳区医患纠纷调解操作指引》,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五是开展“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十佳人民调解组织”和“十佳人民调解员”活动,参与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重点项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模式”,提高人民调解群众知晓率。六是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区推进“和事佬”工作室建设。截止十一月底,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970起,调解成功1965起,调解成功率99.7 %,其中区大调解中心直接受理重大矛盾纠纷58起,调解成功58起,调处成功率100%,为全区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抓好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一是开展全区“六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圆满通过了市人大对高淳区“六五”普法工作考核检查。二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启动建设“高淳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目前正在紧张施工;印发《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提升镇、村两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区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88℅、90℅。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载体。制作17档《法治高淳》电视节目、开辟《今日高淳》普法专栏、升级“高淳普法”微博、开通“高淳司法”微信。四是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火热开展。举办“全区文化惠民启动仪式暨司法局专场演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组织开展江苏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大型广场活动、成功举办“德法同行 健康成长”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多人次。
(三)健全特殊人群管理帮扶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年初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20xx年度高淳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20xx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意见》。二是扎实开展20xx年度回归社会刑满释放人员排查活动;开展“送法进监狱”、“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帮扶活动”、“社区矫正百日安全大会战”等专项活动。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指挥中心平台管理和使用维护,配合专业公司,试用“电子腕带”,全面投入使用矫务通,优化手机定位管理办法。四是完善社区矫正基地功能,建立了基地“心理咨询室”,整合社会资源,成立了“陶老师心理矫治工作室”。 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特殊人员违法犯罪事件。
(四)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服务保障民生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对全区各家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考核工作;推进律师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和诚信建设。二是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常态化运行,打造“阳江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三是在全区8个乡镇依托司法所成立了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律师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建设。四是实现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化运作,成功申请“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列编挂牌,核增事业编制10名(其中8名派驻8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五是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成立高淳区法援中心驻高淳区看守所工作站和驻人民法院工作站,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六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提供公证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839 件,未发现错、假证。七是结合“法润江苏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公证助残月”、“公证农村行”,“‘12348’·法润千万家”专题活动等法律惠民主题活动。截止11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2773人次,解答电话咨询 282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6件,提供刑事速裁法律帮助20件,累计追讨工资和追偿损害赔偿及挽回经济损失860多万元。
(五)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制定区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区局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教育。二是组织全系统社工,参加全国社工资格考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建设,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警示月”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尚需完善,与成员单位间协调仍需加强,社区矫正基地的软硬件配套建设有待加强,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进一步完善有形的可看的规章及登记、统计制度。二是法律援助宣传还有待于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还有待于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于继续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及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少数单位和领导认为法治宣传工作几乎没有硬指标,存在消极配合或者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公益普法工作的推进中,过分强调按市场规律办事,躲避、轻视普法责任制原则和公益普法制度,加上机构设置、工作机制的原因,区法宣办无法对各单位普法工作形成强力约束、督查、督办机制,导致工作人员存有畏难情绪、协调难度较大。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五是工作守旧,开拓思路观念不新,全系统争先创优氛围不浓,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提炼总结不够,典型案例、特色亮点工作不多不突出等。个别同志在想和行为上存思在责任缺失问题、担当意识不强,执行不力问题、务实作风不强,自满懈怠问题、进取精神不强。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以社会和谐发展为根本,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警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依法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四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土地流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五是加强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提升高淳“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水平。
(二)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专项行动,确保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监管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环节的执法规 ……此处隐藏2350个字……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执法计划应当于3月20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县安监局各科室(大队)以及镇(街道)要制定月度、季度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分解年度计划,保证执法计划落实到实处。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县安监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镇(街道)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在执法检查中,对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应及时将案件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执法工作计划 篇3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工作日估算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监察(检查)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104天(双休日)=250天2.总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监所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数)-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3.监察(检查)工作日估算150天4.其他监察工作日估算455天5.非监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二、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三、安全监管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监察(检查)分类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